【培训学习】集团内训学校企管学院《项目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课程培训成功开展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6-08 点击:

5月31日下午,由集团内训学校企管学院举办、审计法务部副经理陈俊杰主讲的培训课程如约和大家见面了。本次培训课程以《项目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为题,从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角度出发,解读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建筑领域项目经理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解答》中如何确定案件管辖、如何确定项目经理主体身份、项目资金的归属、伪造印章的定性处罚以及项目经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的定性等内容。该培训课程的预告发布以后,引起了集团各部门、分公司管理人员和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人员的广泛关注。

本次培训课程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通过项目经理与公司借款合同关系、表见代理等方面,着重介绍了项目承包人的法律风险防范。第二部分则以黑白合同、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为切入点突出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诉讼风险的控制。陈经理以集团公司实务中遇到的案件为例,总结了避免其中一些问题的良方。如涉及项目资金的归属问题,可以在内部承包合同中约定禁止项目经理垫资,未经同意擅自垫资的资金所有权仍归发包人所有。清算完成前,承包人擅自收回垫资的,且采取各种方式侵占、挪用、诈骗的,可追究其责任;又如防止印章的盗用等问题,可以建立一个印章管理台账,严格印章使用的管理登记制度,同时也可限制性地使用技术资料专用章等。

(审计 法务部 马晓霜)